项目时间:- 年 投资金额:
所在地区:浙江 项目进程:
德环示[2013]283号
一. 建设单位情况
主办单位:浙江鼎力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许树根 联系人:徐永康 联系电话:1386727423
通讯地址:德清县雷甸镇白云路1255号
二. 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下城区国都商务大厦707
联系人:俞成伟 联系电话:8830591
三. 项目审批单位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8072471
四. 项目建设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50台智能化多功能电力抢修平台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德清县雷甸镇漾北村
行业类别:专用设备制造业
建设规模:年产50台智能化多功能电力抢修平台
五.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首先将外购的原材料(不锈钢、铸件、圆钢、锻件等)运至厂内,根据设计图纸,对原材料进行金加工(包括钻、车、铇、铣等),再用乳化液对金加工过程进行冷却,得到自制件。再将外购的电器元件、外购的表面处理件及外购金属件检验后使用螺母、焊丝等进行焊接总装,再通过调试、检验后,即可成品入库。
六.污染物处理及其防治措施
(1)建设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应采取限速、洒水等方式,可大大减少扬尘的发生量,可使扬尘量减少70%左右,扬尘造成的TSP污染距离可缩小到20~50m,可大大减少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施工扬尘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自然消失。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清运至雷甸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③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建设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后由环卫处清运处置,不排放;建筑垃圾作为土方填塘或抬高地基,应认真核算土石方量,避免多余的弃土,且及时清运弃土,不排放。
④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规范操作,并作好各种机械设备的降噪措施。严格执行环保法规在夜间禁止施工,如和施工计划冲突,施工单位必须预先申请获批准后方可按申请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如此则可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①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雷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②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合理处置。
③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厂界噪声可以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且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对夜间声环境无影响。
④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焊接废气:项目在焊接过程有焊接废气产生,由于焊接工作量较小,焊接烟尘产生量较少,故该项目焊接烟尘不设收集设施,但车间内设置排风设施,应能确保焊接废气迅速扩散。经换气扇通风扩散后,预计厂房内焊接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补漆废气:本项目外购的金属件经外协涂漆后运输进入厂内试验后入库,该装卸、试验过程若出现少量划伤、掉漆,则手工补漆。由于正常生产补漆可能性较小,且补漆生产量极少,产生废气量甚微。
油烟废气:本项目将配套建造职工食堂,其使用液化气、电等清洁能源,食堂厨房有油烟废气产生。为消除油烟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厨房安装一套油烟净化装置对油烟废气进行净化处理。经扩散后油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总量控制:
本项目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有COD、NH3-N,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不排放生产废水,只排放生活污水的,其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不需区域替代削减,本项目COD、NH3-N已纳入雷甸污水处理厂总量之内,因此,无需申请COD和NH3-N排放总量。
项目环境影响的环评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生产营运过程中产生的污染较轻,只要企业重视环境管理,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在全面落实了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并做好日常环保管理工作,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在所选地址实施是可行的。
七、利害关系人的权利
该项目利害关系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有权进行陈 述和申辩,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保保护工作。
八、 该项目信息查询方式
1、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2、建设单位:浙江鼎力机械有限公司
3、环评单位:杭州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九、 公示时间
2013年8月22日——2013年 8月30日(7个工作日)
十、意见反馈方式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法规宣教科 电话:8070109
德清县环境监察大队 电话:7812369
德清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电话:8072471
德清县临杭工业区管委会 电话:8486926
洋北村村委 电话:8241268
德清县环境保护局
2013年 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