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新疆塔城无电地区户用光伏系统12698套,每套容量为380Wp,总容量4825.24kWp。塔城无电地区户用光伏系统所有设备的采购、发放、安装调试、维护培训及质保等全部内容。中标人需提供户用光伏系统样机两套送检合格后再进行供货。
本项目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 区域范围 户数 标段户数
标段1 托里县1 3240 3240
标段2 托里县2 2851 2851
标段3 塔城市 441 3174
额敏县 2489
裕民县 244
标段4 和布克赛尔县 2459 3433
沙湾县 367
乌苏市 607
二、资金来源
国家财政补贴+企业自筹。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新疆塔城地区。
计划工期:60天。
四、投标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独立运行光伏发电系统集成能力的系统集成商,在新疆有固定服务机构,有能力提供长期服务(提供本地工商机关注册证明、需提供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等详细资料),投标时未设立常设机构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中标后在新疆设立常设的维护机构;
2、投标人从事光伏系统设计、集成、安装及工程服务方面的经验不少于2 年,在国内有3000套以上户用系统的安装运行经验;
3、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主要设备有制造商的授权书,且所提供的设备须有2年以上高原、荒漠戈壁地区稳定运行的经验,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工程业绩、质量信誉、售后服务等(投标人或生产制造商提供近三年内的销售合同、用户使用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审计报告、政府或权威部门的评价等证明),必须满足金太阳示范项目规章要求;
4、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所提供的光伏组件(本项目要求晶体硅组件)、胶体蓄电池、逆变器、控制器等关键设备须通过金太阳认证;
5、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6、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7、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8、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3年9月30日起至2013年10月12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20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流程
1 潜在投标人将如下材料和信息上传至
1.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公司名称 联系人、手机 邮箱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
邮 箱: chinazbc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