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350MW超临界机组UPS采购招标公告
2014-09-10
招标编号:HBDY-HW14-781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2014-10-09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
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350MW超临界机组UPS采购招标公告(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HBDY-HW14-781
日 期:2014年9月
1.1 受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两步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制造企业,就上述项目设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华北电力有限公司廊坊热电厂2×350MW超临界机组工程辅机设备(1-9包)的供货(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招标内容如下:
包号
设备名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 (元)
1
UPS
2015年4月
河北廊坊现场
车板上
1500
1.3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3.1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3.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万人民币、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大于2000万人民币。
1.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两个及以上300MW机组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3年的业绩证明。(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如果有官方的正式文件证明投标人采用专利技术或引进技术或境外企业的技术支持/项目合作方式,其境内、外公开发行的印刷品中有关业绩的文字说明和工程的影视图片资料同等有效。
1.3.4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4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5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9月10日起-2014年9月16日(周六、日除外)止出售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为每日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内, 持下列证件的原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并装订成册,报名,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7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0:00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8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第一步开标的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北京时间10:00整。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