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挡风抑尘墙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SZ-SCZB2014224
招标编码:CBL_20141111_1159012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挡风抑尘墙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
招标二次公告
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于2014年10月17日-22日对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煤场挡风抑尘墙总承包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后经招标人自查,认为本标段资格条件设定过高,可能导致潜在合格投标人数量不足,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相关规定,依法终止本次招标。并对于公告资质条件进行了修正,现重新发布招标公告。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
二、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三、招标编号:HDSZ-SCZB2014224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一期(2×600MW机组)工程煤场挡风抑尘墙工程全部设计、建筑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和性能保证、组织竣工验收(包括通过环评验收)竣工后服务等总承包工程全部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共一个标段。
六、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安徽华电宿州发电有限公司挡风抑尘墙设计、供货及安装总承包;
2、项目规模:煤场周围防风抑尘墙周长合计约900米,根据煤(料)场最大堆煤高度及防风抑尘网的庇护范围要求,煤场防风抑尘网的高度为17m(具体需投标方专题论证);
3、服务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4、投资方及投资比例:自筹。
七、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含三级、二级、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含二级、一级、特级),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同类防风抑尘网工程(单项合同额200万元及以上工程)不少于五项;
4、项目经理须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同类工程业绩;
5、投标人及其技术支持方(若有)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设备供货、建筑和安装工程施工和管理、调试管理、质量控制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须提供与本工程相同/相近业绩合同及证明文件,包括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安装投产时间和设备运行情况的说明以及设备曾经发生过的缺陷以及改进效果。
8、无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有不良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他行业所承揽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的。
6、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均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由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具有总承包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方。
申请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
1、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6日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第一次公告期间已递交《投标申请书》的单位应重新递交《投标申请书》。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为“宿州抑尘墙--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第一次已缴纳标书费的投标单位如继续申请参与本标段投标,则不必另行缴费,但须将之前的标书费汇款底单发至我公司邮箱;如决定不再参与本标段投标,招标代理人将退还标书费。
3、递交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宿州抑尘墙××事项-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原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
2、发售时间: 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7日。
十一、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4年12月3日上午9:30(暂定)
2、开标地点:山东
十二、资质原件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原件审查,审查时携带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原件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