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超洁净排放项目电袋除尘器改造及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2-1440T1570025
招标编码:CBL_20141107_11556317
开标时间:2014-11-30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招标人: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受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现对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超洁净排放项目电袋除尘器改造及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招标编号:0612-1440T1570025)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选定承包人。现将招标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330MW机组超洁净排放项目电袋除尘器改造及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范围包括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2×330MW机 组电袋除尘器改造及湿式除尘器改造工程方案设计、设备(含主要设备、配套设备及材料)选型、制造及供货、运输储存、安装、原有设备拆除恢复及安装、土建建 (构)筑物的设计及施工、系统调试和整体调试、系统试运行、保证性能指标测试配合、考核验收、消缺、技术服务、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在内的所有工作,还包 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同时也包括本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但整体工程必须建设的工程项目及其它工程等。原系统中 拆除的废旧物资由招标人处置。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已落实。
2.3项目地点:广州增城市新塘镇夏埔开发区。
2.4施工工期:#1机组计划于2015年1月20日停机,2015年3月19日改造结束。#2机组计划于2015年4月22日停机,2015年6月18日改造结束,大修工期60天,要求本项目施工工期57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包括 联合体各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 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
3.2 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电袋除尘器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
3.3 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湿式除尘器设计、销售及服务的制造厂家;
3.4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有如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3)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5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必须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3.7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成员之一)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类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3.8投标人(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则为联合体牵头方)必须自2009年1月至今须同时具有①3个或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火力发电厂的电袋除尘器的供货或改造业绩及②1个或以上单机容量不小于300MW火力发电厂的湿式除尘器的供货或改造业绩,需提供上述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9投标人须承诺:(包括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三年无被政府及行业组织处罚的经历;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每个联合体成员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且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
3.11投标联合体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投标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等各项法律文件,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投标联合体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方,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方资格,牵头方的行为视同联合体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中应对此做出相应声明。
5)联合体成员之间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反映以上内容,并确定联合体成员分工)副本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没有招标人的批准,不得改变分工,联合体成员的变动、相互关系的转变必须经招标人批准。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5、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 2014年11月10日至2014年11月14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至5:00(节假日除外), 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