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冀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zb-2014-1121-001
招标编码:CBL_20141106_1153156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邯郸冀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czb-2014-1121-001
1、招标人:邯郸冀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邯郸冀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粉煤灰处置
(2)招标范围: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2×300MW、1×200MW供热机组、河北马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200MW供热机组,四台机组所能收集处置的粉煤灰。
本项目要求安全文明、及时外运、符合环保、协调纠纷。为此,粉煤灰外运必须采用密闭式罐车,销售剩余的粉煤灰必须实行封闭式储存。投标人须针对粉煤灰处置提供相关方案。
本项目采用采用年总承包价,投标人的报价为固定承包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价固定不变,无任何条件进行减免。即本项目承包价不因实际产量与设计值不同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
3、资格后审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的营业范围。
(2)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必须达到2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粉煤灰综合开发利用的类似业绩,有从事粉煤灰专业的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4)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者应提供下列资料:
(a)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单位公章,及下述证明材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备查。
(b) 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粉煤灰外运必须采用密闭式罐车,销售剩余的粉煤灰必须实行封闭式储存”的相关资料。
(c)投标人须提供有50亩及以上有效期为三年的土地使用证或土地租赁协议,且该地道路畅通,以备粉煤灰处置应急使用。
(d)投标人须提供有提前介入粉煤灰无偿处置的能力书面保证。
4. 此标段采用资格后审,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14 年11月6日至2014 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提出申请并购买招标文件。申请以电子邮箱方式,内容为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及所报的标段名称(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然后通过邮箱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招标文件。
联系人:刘 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