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和风凌海风电场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DDL-GDZB-XKC2014-089
招标编码:CBL_20141106_16757647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人:国电凌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受国电凌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和风凌海风电场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国电凌海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所属地区:辽宁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和风凌海风电场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采购
资金来源:专项技改费用
工程规模:项目地点在国电凌海风力发电场,本次为南小柳一期33台华锐SL-1500型风机配置自动灭火装置,单机容量1500kW,2008年7月投入运行。每台风力发电机组均采用发-变组单元接线形式经变压器升压后接至35kV集电线路,集电线路接入风电场升压站35kV母线。
工程性质:生产技改项目
四、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国电和风凌海风电场风电机组自动灭火装置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为使范围内的所有设备及附件的供货和调试工作而进行的校测、检查、试验、安装和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具体内容见第二卷《技术规范书》。
五、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及以上;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
5.2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对产品产量、质量及系统寿命提供保证。
5.3熟悉电力行业业务具有风电行业同规模风电场成功供货的供应商优先。
5.4投标设备要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者优先。
5.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6投标设备是进口产品,必须有可追溯的代理、分销授权,原产地证明,并有厂家技术支持的承诺函。
5.7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三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8款的规定。
5.9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应有近三年100台以上的良好运行业绩,须提供用户证明或合同复印件(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
5.10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是先进、长期稳定的产品。如有技术引进方或与其合作的国外技术支持方,必须由国外技术引进或支持方负责本设备的性能保证(提供证明业绩的复印件、联系人、电话)。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即日起开始接受报名并发售标书。请投标人下载《普通用户使用说明》并按照要求注册成为投标会员,填写相关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业绩等)、签署《信息服务及招标信息下载服务协议》,经确认后,参与项目报名、购买标书、下载招标文件、投标。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4年11月06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八、招标文件价格
本次招标提供电子版供投标人下载,请完成网站报名后,到相关公告下购买标书。
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套(售出不退)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