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CBL_20141105_1152070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临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工程已由临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核准湖南临武镇南风电场项目的批复》(临发改【2014】1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均为临武中南院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a) 工程概况
镇南风电场位于湖南省郴州市临武县镇南乡东北部,与桂阳县交界,场址距离临武县约34km。厦蓉高速位公路、S214省道分别从本风电场北侧和东侧通过,场区内有一条乡村简易公路与外界相连,并与来溪、桥市两风电场已建道路连接,对外交通条件较好。场址区域呈南北走向,东西宽约2.7km,南北长约7.9km,场址总面积约28.7km2,海拔高度在730m~980m之间。
风电场共设计安装25台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0MW。
b)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湖南省临武县镇南风电场风机及箱变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风机基础工程施工(含地基处理、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基础内部预埋管及接地预埋、基础环安装、细部处理等);
2) 箱变基础工程施工(含地基处理、钢筋绑扎、混凝土浇筑、砌体砌筑、基础内部预埋管及接地预埋等);
3) 其他工程基础环与风机基础防水隔离层处理;基础环卸车(含二次转运)及保管、临时安放、吊装就位、调平;风机基础预埋件、预埋电缆管、基础沉降观测点、基础范围内接地装置施工;视频安防系统基础施工等。
4) 为完成上述承建工程所需要的所有临时工程,主要包括施工用水、电、通信、照明设施,仓库堆料场,临时房屋建筑及公用设施等的设计、建设、运行、维护、拆除、撤离等。
1.3 计划工期
a) 工程计划工期:273天,2014年12月31日开工,2015年9月15日完工。开工后75天内完成首批6台风机基础混凝土浇筑。
b)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正式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
b) 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承担过类似本工程的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施工。
c) 主要人员: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有5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管理经验,且不得同时在本风电场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投标人拟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现场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经验(担任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且不得同时在本风电场工程以外的其他工程兼职。
d) 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e) 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
f)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g)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招标文件的获取
a)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5日至2014年11月10日,上午9∶00至11∶00时,下午15∶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长沙市(登录后查看)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 委托代理人(或单位介绍信持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资质文件、项目经理资格文件、技术负责人职称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5)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 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保证体系原件及复印件。
b)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1.6 投标文件的递交
a)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 11月 26日上午9:00。
b)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系人:周 辰
手 机:18513601029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hc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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