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码:CBL_20141105_16755555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宁夏
招标人:国电电力吴忠热电有限公司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1 受国电电力吴忠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 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注册。
1.2.2 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接受代理商设备除外),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 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 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 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 包商,分包商须具有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1.2.10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1.2.11 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必须不在处罚期内、必须没有与拟投标标的物类似的重大质 量、安全事故。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的不良商业信誉行为。
1.2.12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汽车入厂煤采样装置 |
1、投标人的注册资金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的上一年度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人民币 3、投标人必须至少已有用户签署的5个300MW及以上火电工程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的物并成功商业运行3年及以上的运行业绩证明 |
1.2.13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1.2.12表格中有特别说明除外)。
1.4 招标范围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培训、工厂检验、调试以及安装和试运行的指导等技术服务(以下简称“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4年11月04日 09:00整到 2014年11月10日 16:00整(北京时间))。
1.7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澄清、投标等事项。
1.8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8.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
1.8.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
1.8.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1.8.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9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 |
设备名称和规格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交货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或比例) |
1 |
汽车入厂煤采样装置 |
3套 |
1200元 |
2015.06 |
GDCX-FJZB14-040/03 |
36000元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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