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厂内通信设备】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NZB2014-10-2059
· 招标编码:CBL_20141030_167499830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 所属地区:新疆
资格预审公告
受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华能轮台电厂(2×350MW)热电联产工程第五批辅机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概况:
(1) 本工程为新建工程,本期建设规模为2×350MW超临界、空冷、抽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2×1182.6t/h超临界煤粉炉。
(2)主设备供应商:锅炉——哈尔滨锅炉厂有限责任公司
汽轮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电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4)电厂厂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拉依苏石油化工园区。
2、招标范围、交货期、标段名称
2.1 招标范围: 各标段设备名称、数量见附件1,具体内容详见各标段设备的技术规范书,所提供设备要求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设计性能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性能保证值要求,并包括为保证合同设备安全、可靠、经济、高效和稳定运行所需的设计服务、安装、调试、试运行、商业运行、维修所需要的技术服务。
2.2交货期: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3各标段设备名称见下表
标段 |
设备名称 |
厂内通信设备 |
3、资格预审申请人资质、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安装调试、经营管理、技术服务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投标设备材料要满足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要求,有应用业绩。
(3)投标设备材料的性能和质量由投标人对招标人进行保证。
(4)资格预审申请人的配套供应商应从事配套设备的生产,并具有相应技术能力与成功运行的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各标段申请人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4、报名时间:
(1) 本项目通过未曾 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2)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9:00至2014年11月3日17:00(北京时间)。
5、报名及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在 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传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相应设备供货业绩证明(符合所投标段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资料扫描件进行报名事宜,接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521元, 售后不退。
资格预审申请人可同时投报一个或多个标段,报名资料、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文件需分别制作、递交。
特别提醒:
1. 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由于采用“现金”或“电汇”方式需人工审批,时间滞后,为保证投标人及时顺利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请投标人优先选用网上支付。系统支持个人网银支付,在使用个人网银购买,请提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或资 格预审)文件的购买。如支付方式使用“电汇”进行购买时,为方便系统及时查询匹配,只能分标段下单,分标段电汇,不允许以个人电汇方式缴款。投标人在办理电汇时,须在汇款摘要或附言中填写标段编号(如1标段-进口调节阀为:201410205901,其他各标段编号详见附件1)。
2. 购买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或资格预审)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附件1: 各标段设备名称及资格预审申请人注册资本金、业绩等要求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专业 |
单位 |
数量 |
主要设备、参数、规格 |
资格要求 |
标段编号 |
25 |
厂内通信设备 |
电气 |
套 |
1 |
1.行政交换机:1套。用户容量为320线,CPU容量为1024端口。主机(包括主控板、网络单元、信令板、二次电源、铃流板)要求采用1+1热备份方式进行冗余配置,支持双电源输入功能。 2.调度交换机:1套。用户容量为64线,CPU容量为512端口。主机(包括主控板、网络单元、信令板、二次电源、铃流板)要求采用1+1热备份方式进行冗余配置,支持双电源输入功能 3.通信电源系统:2套高频开关电源(-48V/150A)、2组蓄电池(-48V/300Ah)。包括通信设备用高频开关电源(包括交流分配单元、整流器、监控模块)、直流分配单元、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等。 4.输煤扩音呼叫/对讲系统:1套。配置35个话站,后期具有扩容能力。该系统由中央交换机、话站、扬声器、通信电缆、供电电源系统、电缆接线箱等组成。 |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被授权的代理商,注册资金在1000万及以上。 2.具有近3年同类型及以上机组3套及以上的项目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供货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3.提供制造厂家或代理商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201410205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