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尾水河道清渣及泄洪洞冲坑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031_1145287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环保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贵州
招标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
“尾水河道清渣及泄洪洞冲坑处理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以下简称“东风发电厂”)位于贵州省清镇市和黔西县交界处乌江干流鸭池河上游,是乌江流域梯级开发的第二级水电站。距贵阳市88公里,原321国道旁,离电厂最近的机场为贵阳龙洞堡国际机场,距电厂95k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项目建设的需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人。
二、招标项目内容
本次招标为“尾水河道清渣及泄洪洞冲坑处理工程”项目: 1、东风水电站尾水河道清渣工程(下游围堰至4#机尾水出口):包括地质钻孔、锚杆、钢管桩、水下不分散混凝土回填、灌浆等施工;2、为完成项目⑴必需修建生产用房,风、水、电及通讯系统,加工场及仓库等。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证,有8年及以上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并担任过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4、未曾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5、投标人须在最近八年内完成过1项类似相关工程项目,且安全运行二年以上工程的施工业绩情况,并提供相应项目的回访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1年~2013年)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投标人正在履约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得影响本招标项目的实施进度。
8、其它:投标人应无合同履行方面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凡满足上述投标资格要求而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商,请将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要求资料)提交给招标方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商才能获取招标文件。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的地点:贵州省清镇市鸭池河东风发电厂计划经营部。
五、报名及审批
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应在招标公告发布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提出投标申请,提交符合上述资格要求对应的证明资料,并同时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设计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保证体系、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文件及认证证明。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东风发电厂将根据提供的有关资料对照招标的资质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投标单位需凭投标邀请书领取标书。
六、投标限制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1、在本招标项目或本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聘用为本招标项目或招标项目所在建设项目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不符合本公告第四条第2款、第3款要求的投标人。
3、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一个制造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资格预审和投标,否则均按资格预审未通过或废标处理。
七、招标时间安排
1、递交资格预审资料时间:2014年11月5日;
2、发放招标文件及现场勘查时间:2014年11月8日——2014年11月12日;
3、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30时截止;
4、开标时间:2014年11月27日14:30时。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