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41028_1040670977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省
受衡阳弘湘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监理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合江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穿衡大高速公路箱涵工程施工监理 (第二次)
2、建设地点:衡阳市石鼓区松木工业园地段
3、 工程概况:项目中K3+670-K3+700处与衡大高速K23+727-K23+754处构成斜角立交,立交通道净宽只27m,为保障车辆的通行顺畅和 道路的形象品质,拟将在衡大高速K23+670东侧与K23+700西侧分别增设下穿衡大高速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顶进箱涵,该箱涵结构为预制框架桥,全 长40米,箱内净宽7.5米,净高5.2米,工程预算为2113万元。
4、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5、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监理服务期300天。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省外投标人须提供“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 监理员应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按照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且系本企业在职人员。
三、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申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 ) 持:
① 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
③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职称证件
④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⑤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的有效介绍信
⑥ 省外投标人需提供“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⑦ 专业监理工程及监理员岗位证书
(①、②、③、④、⑥、 ⑦ 验原件、 留复印件,④中的授权委托书、⑤留原件)经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