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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4-10-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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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4170718
招标编码:CBL_20141028_11417135
开标时间:2014-11-2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19000万元
 所属地区:福建
 招标人: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建单位)
 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4-141707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晋安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备[2013]A040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海峡出版发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建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晋安区福兴经济开发区后屿路6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31181㎡,本次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42359.22㎡(其中地下室一层,建筑面积10063㎡;绿色印刷车间四层、建筑高度23.9m、建筑面积12053.482㎡;数码印刷车间三层、建筑高度18.9m、建筑面积12736.44㎡;制版车间七层、建筑高度23.9m、建筑面积7476.5㎡;大门门卫一层、建筑面积14.9㎡),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海峡创意印刷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包括但不仅限于:土石方、基坑支护、桩基、地下室、主体结构工程、外幕墙、钢结构、一般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给排水、消防系统)、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及地上部分通风工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以及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围墙、绿化、室外给排水、室外电气)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招标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文件“第7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的约定内容为准,本次招标项目的控制价为人民币107832441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45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开工之日起210个日历天内完成地下室施工,开工之日起330个日历天内至主体结构封顶。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福建弘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6.2.设计单位: 福州市建筑设计院;
2.6.3.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2.6.4.监理单位: 待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拟招标项目预算价(控制价)的20%;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投标人及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一项“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0㎡(含40000㎡)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工业建筑施工项目;
 注:本招标项目(工程)所称的类似工程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下同):(1)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或抢险救灾中由福建省组织在省外完成的业绩;(2)在福建省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项目(工程)的要求。
 工业建筑工程包括厂房(机房、车间)、仓库、辅助附属设施等,不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等民用建筑工程{具体分类标准详见《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50841-2013)}。
3.6.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00分至11时00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以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交任何资料。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图纸)每套50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80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1月20日9 时 00 分。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从我司网站打印的业务凭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接收。
 备注: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已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未能提供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进行核验的,应提供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
 
关键词: 招标 中心 创意 印刷 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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