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3标段自购物资(信息第一批)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W2014-058
招标编码:CBL_20141028_1141574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辽宁
招标代理:-
招标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东部铁路前庄段工程项目经理部
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3标段自购物资(信息第一批)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EEBW2014-0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调整前阳至庄河铁路工程建设内容的批复》(发改办基础[2010]518号)、铁道部和辽宁省人民政府以《关于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 65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丹大快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东北东部铁路前庄段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票务系统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由于部分包件在第一次开标时流标,现对流标的包件进行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前阳至庄河段铁路,新建线路起点为既有城庄铁路K35+900,在DK2+150处新建庄河西站,线路由庄河西站引出,引入丹东站,新建正线长约158公里,正线数目:双线;速度目标值:200km/小时,全线总投资137.74亿元。主要工程内容为设计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大型临时设施工程。
本次信息系统工程施工范围为:庄河北站、青石站、大孤山站、北井子站、东港西站(不含)以及丹东西站信息系统工程。
本工程计划2014年9月1日开工,2015年9月30日竣工,总工期13个月。
2.2招标内容:
本工程所需自购物资票务系统设备具体数量、型号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附件1:东北东部铁路新建前阳至庄河段工程DT3标段自购物资(信息第一批)采购二次招标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证书;主要投标产品须出具三年内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测报告;如果投标产品属于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投标产品属于CCC认证或中铁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不能出现亏损;
3.1.4投标物资须具有有效的省部级质量检测报告;
3.1.5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各子系统软硬件系统集成技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1.6 本次不接受被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
3.1.7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中,投标物资的代理商须具有有效授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业绩要求(见附表)。
3.4投标人近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内(2011年至201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4年11月3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 《投标申请表》 (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 2014年11月3日,每日上午8:30 时至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16:00 时(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身份证、法人授权书、投标申请表原件(一式2份),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8时00分至9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 年11月20日9 时30分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回传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