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及密涿支线绿美廊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400390507-1-1
招标编码:CBL_20141028_11419375
开标时间:2014-11-17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北
招标人: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
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及密涿支线绿美廊道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P-C081400390507-1-1
1.招标条件
本 招标项目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及密涿支线绿美廊道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关于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及密涿支线绿美廊道 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复的通知》(冀交公路[2014]1023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招投标中心核准,核准文号为冀交招核字[2014]72 号。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招标人为保定市张石高速公路筹建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 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保定市
2.2建设规模: 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全长135.6公里,沿线途经涞水、易县、定兴、徐水、满城、顺平、唐县、曲阳等8个县。密涿支线全长25.952公里,路线途经涞水、高碑店、涿州三县市。
绿化工程包括公路中央分隔带补植苗木,路侧增加种植池种植乔木,互通区补植各类乔灌木,收费广场两侧列植大型乔木,收费广场增设花箱,增加各类乔灌木约26万余株,增加地被植物1.5万余平米。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 2014年12月31日完成所有乔木种植,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其他苗木种植,计划工期5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管护期)2年。?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京昆高速公路保定段及密涿支线绿美廊道工程施工,分为1类5个标段,详见下表:
类别
标段
起止桩号
工程内容
Ⅰ
LH-01
MK12+500-- MK38+450
涞水互通(含路侧种植池)、涞水东互通、黄家屯互通 、涿州服务区(路侧种植池)、涞水枢纽互通绿化
LH-02
G5 K89+500--K131+500
涞水枢纽互通(含路侧种植池)、大北城互通、辛木互通、定兴服务区(路侧种植池)、保定北互通(含路侧种植池)、中央分隔带绿化
LH-03
G5 K131+500--K158+852
满城服务区(路侧种植池)、满城互通、顺平北互通、荣乌枢纽、中央分隔带绿化
LH-04
G5 K158+850--K190+000
唐县北互通、保阜枢纽、顺平服务区(路侧种植池)、中央分隔带绿化
LH-05
G5 K190+000--K225+090
曲阳东互通(含路侧种植池)、唐县服务区(路侧种植池)、曲阳停车区(路侧种植池)、中央分隔带绿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内(2011年10月1日至今, 以交工时间为准),独立的成功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 行合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按类别报名,报名结束后将通过抽签方式按均衡分布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5家报名投标,抽签确定所投标段将不在同一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28日至2014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 质证书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 (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500元,售后不退。
4.3标段抽签
招 标人定于2014年11月4日10时30分在石家庄举行标段抽签仪式,通过抽签,按照均衡分布的原则随机确定所投标段。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抽签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投标人未能按时到场参加抽签会的,招标人视为其放弃投标资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 11 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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