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码头至核心厂区大件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C-2014-N289
招标编码:CBL_20141024_11386603
开标时间:2014-11-18
所属行业: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安徽
招标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煤制170万吨/年甲醇及转化烯烃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安联合煤化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期间码头至核心厂区大件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祁集镇煤化工园区。
2.2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170万吨/年煤制甲醇装置、甲醇制烯烃装置、35万吨/年线性低密度聚乙烯装置、35万吨/年聚丙烯装置。
2.3本招标项目的建设投资:206.3亿元。
2.4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周期:2013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具备投料试车条件。
2.5本招标工程的服务周期:2015年1月-2016年12月。
2.6本招标工程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本招标工程施工招标范围:
2.7.1途经招标人码头上岸设备的卸船、装车、运输(至核心厂区内指定位置)、卸车工作;
2.7.2码头桅杆起重设备、其他卸装车和运输的机械设备及配套用具的操作、保养、维修和看护工作。如需配套用具由乙方制作。
2.7.3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并获得大件运输作业的通行协调和许可的相关手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国家机械工业局颁发《机电产品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证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持有大件吊装专业工程资质。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5)具备承运大型设备的公路运输工具及相关辅助设备、技术、专业人员等条件;
(6)近五年(2009年01月01日-2014年10月01日)以来(以合同工期为准)具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设备码头运输总承包业绩(包括码头卸船、装车、运输等)。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八年及以上从业经验,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设备码头运输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4年10月24日-10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1)本招标工程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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