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SIE14054280
招标编码:CBL_20141022_16742297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为:CSIE14054280
1. 招标条件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表1 招标货物一览表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所有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投标设备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6)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技术支持方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并对设备性能提供保证;
(7)满足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对各包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请投标人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注册成为会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编号:CSIE14054280
招标编码:CBL_20141022_167422973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江西
招标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公告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为:CSIE14054280
1. 招标条件
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买方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神华国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江西神华九江电厂新建工程湿式静电除尘器设备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附表
表1 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 |
数量 |
买方及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投标人业绩及其他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 |
1 |
湿式静电除尘器 |
锅炉配套的湿式静电除尘器,含安装、调试 |
2套 |
国华九江电厂 |
2016年1月30日 |
(1)投标人提供的湿式除尘器必须采用国外成熟可靠的先进技术,并提供与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协议,技术支持方对设备的整体性能负责,关键部件采用进口成熟产品。 (2)投标人的技术支持方拥有设计、制造300MW及以上等级的燃煤火电机组湿式除尘器设备的业绩,并具有3年以上良好运行业绩。 |
1000 |
注:(1)以上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2)投标人不可选择每包中的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3)所有外购件需列表说明生产厂家、型号、单价,并应最终得到买方认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投标设备;
(2)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查并认可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本次招标设备的资格和能力;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3)投标设备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投标人在近五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进口设备投标人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
(6)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技术支持方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并对设备性能提供保证;
(7)满足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对各包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请投标人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见表1《招标货物一览表》,售后不退。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0月29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3 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注册成为会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1月12日0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