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重型泡沫消防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zb2014013号
二、采购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三、招标内容:重型泡沫消防车1辆;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能力(须是所投消防车的制造商),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7、所投消防车必须经过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质量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五、购买招标文件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原件壹套);(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4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乡市和平北路(公立医院)临街楼三楼受理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09:00
八、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12日上午8:00至9:00(北京时间)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大会地点:新乡市和平北路(公立医院)临街楼三楼开标室。
十、招标人: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项目负责人:刘先生联系电话:18637300558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71-6397743418137652216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新乡市公安消防支队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