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明确,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
本报讯 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普通公务用车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在国家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新一轮大潮中,政府采购将发挥突出作用。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了今后3年的发展目标,包括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年均增速15%以上。到2015年,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4.5万亿元,成为国民经济新的支柱产业。《意见》中,国务院明确了今后将从消费、技术、政府带动等几个方面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方式。其中,在推广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市场消费需求方面,要求推进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具体要求包括,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提高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的能效水平和环保标准,扩大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范围,不断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政府普通公务用车要优先采购1.8升(含)以下燃油经济性达到要求的小排量汽车和新能源汽车,择优选用纯电动汽车,研究对硒鼓、墨盒、再生纸等再生产品以及汽车零部件再制造产品的政府采购支持措施。鼓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能源、水等资源利用效率,降低使用成本。抓紧研究制定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实施方案。
根据目前已经披露的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节能减排形势较为严峻。同时,由于我国资源能源利用率长期处在利用效率较低的层面上,造成诸多环境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表示,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是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瓶颈约束的客观需要,也是拉动投资消费、扩大有效内需的重要途径。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在节能环保产业上要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营造绿色消费政策环境,加快实施节能、循环经济和环境保护重点工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用改革的办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表示,节能环保产业在我国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高。目前,市场对节能、环保产品和资源循环利用的需求比较大,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上下游相关产业发展,起到稳增长的作用。
根据《意见》,再制造技术装备水平在未来将要得到明显提高,国家将会重点支持建立10-15个国家级再制造产业聚集区和一批重大示范项目,大幅度提高基于表面工程技术的装备应用率。
《意见》明确,在技术提高的同时,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采取补助、奖励、贴息等方式,支持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