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小南门渔场公寓式安置小区桩基础、土方及附属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DJZHS[2014]4-001
招标编码:CBL_20141017_11304424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
招标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县小南门渔场公寓式安置小区桩基础、土方及附属建设项目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招[2014]265号核准,建设资金来源县政府投资与安置户购房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金诚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CDJZHS[2014]4-001
2.2 备案编号:ZJZB-HS-(S)2014-62
2.3 项目名称:汉寿县小南门渔场公寓式安置小区桩基础、土方及附属建设项目
2.4 建设地点:县辰阳路以东、天湖御景小区以南、华府路以北地段
2.5 建设规模:本工程内容为汉寿县小南门渔场公寓式安置小区桩基础、土方及附属工程。工程总用地面积为16773.68平方米,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为桩基础工程,1#、2#、5#楼均为预应力砼管桩ZH1:PHC400AS95-18,桩径500mm,桩长约为18m;3#、4#、6#楼均为预应力砼管桩ZH1:PHC400AS95-21m,桩径400mm,桩长约为21m,工程投资约266万元;二标段为土方工程,包括除杂、抽水、出淤、填土等工程,工程投资约153万元;三标段为附属工程,包括小区道路和铺装工程、绿化工程、管网等工程,工程投资约324万元。
2.6 总投资额:约743万元
2.7 工期要求:一标段为 40 日历天;二标段为 25 日历天;三标段为 40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9 保修要求: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10 招标范围:桩基础、土方、道路、绿化、排水等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11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一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各标段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一、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二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各标段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3.4 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可以参加多个标段报名,并可以中多个标段。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一标段: 叁万壹仟 元整;二标段:贰 万元整;三标段: 叁万叁仟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 11 月 3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应以招投标监管机构(或银行)提供的资金到位证明为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投标保证金交纳至下列专用账户:
5.3投标单位需在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前将银行转帐回单以电子版形式传入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获取时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3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3日17:00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联 系 人:张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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