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PEC2012-0093
项目名称: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设监理[page]
1.招标人:中广核太阳能哈密有限公司
2.时间安排:
公告开始时间:2012年06月29日14时00分
公告截止时间:2012年07月04日17时00分
请在上述时段内完成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工作。
3.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拟建于新疆哈密市。工程场址位于哈密市东北约21公里,303省道西北侧约2公里,距市区较近,交通便利。中心地理位置约为北纬43°02′34″,东经93°39′11″。电场场址高程约为1118~1152m,工程静态投资约44582万元。
工程场址占地约0.79km2,区域内地势相对较为平坦,场地内无任何遮拦,本期30MWp光伏电站采用每1000kWp光伏发电系统为1个区设计。
招标范围:中广核哈密并网光伏发电站二期30MWp项目建设监理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站内土建、安装工程施工监理;准备与施工工作、辅助设备(除组件、支架、逆变器、主变)、材料的采购、运输监理;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货、场内运输及管理监理;设备安装与调试监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的协调工作;光伏电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组织生产移交;电站性能试验监理;购买建设期工程保险以及质保期内的相关服务等项目监理工作。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的独立法人;[page]
(2)具备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在近三年成功从事过至少三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EPC总承包项目业绩;或近三年内具有三个10MWp及以上并网型光伏电站施工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业绩。
(3)具有相应的财力、技术能力和服务能力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持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电力行业总监资格证书;
(5)银行资信记录良好,财务状况良好;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履行合同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7)新疆以外注册的的投标人,需在新疆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办理进新疆施工监理的备案登记。尚未办理进新疆施工监理备案登记的,需提供承诺自行办理进新疆施工监理备案手续承诺书;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报名申请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5.请于公告时段内,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20日上午10:00,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宋奇
联系电话:010-88129499
传真:010-58684307
移动手机:13661387406
电子邮箱:songqi662@163.com(资格预审材料发送到此邮箱)
邮编:100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