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系统调试及性能验收
招标编号:CSIEZB170504682
1. 招标条件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节能环保升级改造系统调试及性能试验招标人为 广东国华粤电台山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2.1项目范围
2号机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设备系统及其相关联系统及设备的调试及性能验收工作。调试工作包括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项目,验证与提高工程质量,保证改造后机组达到竣工验收标准,保证机组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目标的实现,保证机组如期、合规并网投入商业运行。在2号机组进行改造前或改造后,按照国家相关的试验规定和试验规范要求,及时开展性能测试验收及节能量验收相关的性能试验等工作,进行机组整体的节能量的考核验收,提供向国家能源局进行申报的节能报告。
2.2工期要求:
2号机组节能环保综合升级改造初步计划于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实施,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应满足甲方的网络计划进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火电工程类(电源工程类)甲级及以上调试资质;依据粤发改能电函[2015]2102号:《广东省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年)》;国能电力[2012]280号:《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有关规定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需在公布的20家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机组性能测试机构名单内。
(3)注册资本:本项目要求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4)经营状况:上一年度经营状况良好,主营收入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
(5)财务状况: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小于85%(提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有盈利能力,上一年度净利润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损益表);有现金支付能力,上一年度现金期末余额大于0(提供上一年度现金流量表);
(6)信誉状况:银行信誉良好,近三年获得过金融机构颁发的AA级证书以上或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合同信用良好,近三年获得过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
(7)近三年(2014年至今)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8)近三年内未出现安全、质量、环境责任事故;近三年内经营信誉良好,无合同违约诉讼败诉事件发生。
(9)在台电公司、国华公司及其它企业无不诚信事件;非国华公司、台电公司“黑名单”数据库内承包商;非神华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数据库内承包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在中国采招信息网(http://www.zbxx.com.cn/)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审核地点详见中国采招信息网)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在中国采招信息网上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公告购标途径部分: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具体方法如下:
首先登录中国采招信息网(http://www.zbxx.com.cn/),按照购标审核要求上传购标审核资料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中国采招信息网首页右侧下方帮助中心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系统中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缴费完成后,投标人可登陆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7年7月20日9时00分,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