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太白干河(46.2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2014-861
招标编码:CBL_20141015_11282608
开标时间:2014-11-04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陕西
招标人:龙源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受龙源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陕西宝鸡太白干河(46.2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D-2014-861)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人:龙源陕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本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陕西宝鸡太白干河(46.2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6.2MW;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四、本标的招标范围:
单机容量2.0MW及以上,总容量为46.2MW(允许偏差不大于1台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吊装工具、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时间:2015年4月30日之前。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五、投标人业绩要求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1.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
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2.若是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合作方)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国内100台及以上1.5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六、报名及发售标书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发售招标文件方式:
1 潜在投标人将如下材料和信息上传至
1.1、拟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1.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和电子信箱。
待报名信息确认、标书费确认收到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将招标文件发送至联系人电子信箱中。
七、招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2014年10月15日起5天,每天9:00-12:00,13: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八、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为:9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九.现场踏勘
不组织集中现场踏勘。
十、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用汇款、存款等方式购买标书。由此原因造成的损失,我公司概不负责。
十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上午9:30-10:00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4年 11 月 4 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联系人:刘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