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中心大道东段路灯建设工程灯杆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ZWZGT(GK)20170607-7 招标编码:CBL_20170518_3483655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台州宏创电力集团公司
投标咨询: 王 帆 1326-9139-778 投资金额:12万元
1. 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台州宏创电力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温岭市非普电气有限公司中心大道东段路灯建设工程灯杆灯具采购(项目编号:TZWZGT(GK)20170607-7)公开招标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灯杆灯具采购一批 控制价:12.42万元。
交货时间:按需方要求; 交易地点 :按需方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和生产设备,以及产品、元器 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技术规范要求。
(4)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8)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9)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 王 帆 1326-9139-778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0)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 王 帆 1326-9139-778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1)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c、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d、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e、对于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f、被责令停业的;
g、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h、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i、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于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联 系 人: 王 帆
手机: 1326 9139 77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wfzbcg@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