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洼龙水电站位于金沙江上游河段四川巴塘县和西藏芒康县的界河上,为金沙江上游水电规划13个梯级电站的第10级,其上游为巴塘水电站,下游为昌波水电站。
苏洼龙水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54.26亿kWh(联合),年利用小时数为4522h(联合)。苏洼龙水电站建成后接入四川电网,与金沙江上游其他梯级电站共同担负起“西电东送”持续送电任务,对“西电东送”和“藏电外送”具有重要意义。电站在电网承担基荷或腰荷。电站长期运行方式按“无人值班”(少人值守)的原则设计。
计划2020年12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
二、招标范围及编号
金沙江上游苏洼龙水电站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包括内容:
(1)4台套水轮发电机及其附属设备;
(2)备品备件;
(3)专用工器具等。
招标编号:CHDTDZ092/16-ZJ-0101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轮发电机生产企业,其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过去履行合同中获得用户的好评。截至投标之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围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相关声明或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的制造和供货。
4.投标人应具有大型水轮发电机组设计经验的设计机构与人员,具有完成本项目的制造、加工、试验、检验设备装备和仪器。
5.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必须取得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独立设计和制造过300MW及以上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外商控股的合资企业,其国外控股公司设计和制造过单机额定容量300MW及以上的水轮发电机并安全稳定运行2年以上,并且国外控股公司承诺全方位技术支持合资企业参与本项目(提供书面资料证明),合资企业本身具有制造本项目水轮发电机的加工能力和装备。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