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郑州科源耐磨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次采取电子招投标与传统招投标方式并行)
本招标项目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及加固工程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打捆项目的烟囱
防腐施工及材料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项目法人):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郑州科源耐磨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及加固工程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施工及材料打捆招标(见下表)。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费(元) 备注
1 CHDTDZ094/16-SG-0201 榆林公司防腐施工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加固工程钛钢复合板施工分包 900 详见招标文件
2 CHDTDZ094/16-SG-0202 哈热电厂防腐施工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钛钢复合板施工分包 1500
3 CHDTDZ094/16-CL-0101 榆林公司防腐材料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加固工程钛钢复合板采购 900
4 CHDTDZ094/16-CL-0102 哈热电厂防腐材料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钛钢复合板采购 1500
五、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及加固工程和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打捆招标。
1)陕西榆林凯越煤化有限责任公司烟囱防腐蚀改造、加固工程
2)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7、#8机组烟囱防腐改造工程
2.招标人
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郑州科源耐磨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5.项目地址:各项目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应的资格
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各标段的资质条件:
1、榆林公司、哈热电厂防腐施工标段:
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 2014年1月起至2017年3月期间内具有同类型180米及以上烟囱钛钢复合板材料防腐施工的工程施工业绩或相似工程烟囱施工业绩且已投入运行,未发生质量、安全问题。
1.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4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真实有效。
1.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及破产状态。
1.6本项目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等)和主要施工人员(班组长、特殊工种等)的清单及个人资料应符合要求。个人资料主要包括:个人简历、资质证明、同类
业绩以及施工人员特殊工种证件。项目经理资格:为壹级注册建造师和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必须提供2016年9月
至2017年4月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社保证明且不得有尚未完成的其他在建项目。项目经理应有同类型2根以上烟囱施工管理经验。专职安全员要求: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
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1.7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业绩。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9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0榆林公司防腐施工标段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哈热电厂防腐施
工标段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
2、榆林公司、哈热电厂防腐材料标段:
2.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两个及以上在烟囱防腐领域钛钢复合板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
否则视为无效业绩。且近五年内供货业绩不得出现较大质量问题,不得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大面积返工、修补等情况。
2.3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生产与招标产品相同/相近产品的能力。
2.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及破产状态。
2.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设备性能保证和质量保证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真实有效,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
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2.6投标人应在华电集团系统无不良供货业绩。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本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公告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5月3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7年4月26日至5月3日下午17时整止。
4.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联 系人;陈 昊 敏
手 机:1326 9553 913
电 话:010-8862 2152
邮 箱:zzxrh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