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湖南湘潭大栗湾20MWp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201702061号
对国家电投湖南湘潭大栗湾20MWp光伏项目光伏组件、逆变器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人:国家电投江西电力有限公司
二、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价格(元)
备注
1. F04006715SZ01SB016-120540000001
大栗湾光伏光伏组件
1批
湖南省湘潭县大栗湾20MWp光伏电站项目共计20.4MWp的315Wp多晶组件
4000.00
2. F04006715SZ01SB016-120540000002
大栗湾光伏逆变器
1批
14套三相户外型1.25MW集装箱式逆变房,共计28台三相户内型,630kW光伏并网逆变器,14台集装箱式逆变房房体。
3000.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采招信息网 http://www.zbxx.com.cn/)上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应先注册供应商会员
大栗湾光伏光伏组件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光伏电池或光伏组件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及服务;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具有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设计、加工、检测能力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加工设备、工艺、技术、能力、规模等方面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先进性和代表性,产品性能优良,且单晶组件并网发电业绩50MWp及以上或多晶组件并网发电业绩100MWp及以上,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7.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8.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0.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11.投标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CQC、PCCC、TUV四项之一的认证。
大栗湾光伏逆变器资格要求:
1.逆变器设备生产企业可以自行投标或委托代理商投标,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及以上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3.投标人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器设计、制造的能力及管理经验,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4.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
7.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设备生产厂家和中间代理机构均可参与投标,但不允许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8.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参加投标的,其子公司或控股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母公司为同一人的,该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与其它子公司或控股公司同事参加本项目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11.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满足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对光伏逆变器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12.投标人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单台容量500kW及以上并网发电业绩100MW及以上,并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材料。
13.投标人投标产品应有国家认监委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的产品认证证书。
14.投标人推荐的型号应通过CGC、CQC及PCCC三项之一的认证。
15. 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满足《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相关规定。
四、发售招标文件事宜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2017年2月21日至2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
1.购买招标文件
在进行以下操作:1.网员
登录→2.搜索公告→3.查看公告详细内容→4.选择参与标段,在线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5.支付招标文件费用。详见网站操作说明购买招标文件。
2.支付方式:银联在线支付。
3.获取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在线支付成功后,
登录网员专区,在 “文件购买订单”处,选择“已购文件”找到需要下载的招标项目点击“文件下载”。详见网站操作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首次购买或未办理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网员专区,在“消息中心”发送消息“已成功购买招标文件,请发招标文件”,网站将发招标文件电子版至《购买招标文件申请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纸质招标文件和发票在开标现场领取。
五、截标/开标时间、地点
截标/开标时间: 2017年3月14日(暂定)
截标/开标地点: 南昌
(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开标前另行通知,请关注招标补充澄清发布信息。)
六、招标文件答疑联系方式
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问题,请在“网员专区→文件购买订单→已购文件→澄清提问”页面进行提交。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