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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B分批)部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2017-01-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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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B分批)部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B分批)部分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受项目总承包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B分批)部分设备进行第二次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总承包商):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

三、招标内容:本工程为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第十批辅机设备(B分批)招标,包括如下内容: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单位 数量 最迟交货期(交完) 标书售价(元)

1 CHDTDZ049/16-SB-0201 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批 1 2016年12月31日 800

2 CHDTDZ049/16-SB-0202 灰场汽车衡 批 1 2017年3月20日 800

注:第一次报名的投标人请报名后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设置免收标书费后,再下载标书。

四、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

五、工程概况:

5.1 工程名称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

5.2 项目业主

湖北华电江陵发电有限公司

5.3 规划容量

2×660MW+2×1000MW

5.4 本期容量

2×660MW

5.5 机组类型

超超临界燃煤凝汽式湿冷发电机组

5.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5.7 工程计划(形象)进度

本工程已于2015年9月开工,2017年两台机组6月、8月分别投产

5.8 工程依据

国家能源局以《关于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实施方案的复函 》(国能电力【2014】538号)将本工程纳入湖北省2014年度火电建设规划。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华电江陵新建火电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鄂发改审批服务【2015】191号)核准了本项目。

5.9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与银行贷款

5.10 本工程建址

湖北省荆州市江陵县马家寨乡

六、本次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真实有效;若为代理商投标请提供所招设备原生产厂家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6. 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投标日之前最近三年未发生以原告身份参与的诉讼和以申诉方身份发起的仲裁;

8. 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

9. 注册资本金、制造业绩、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设备制造许可资质或者其他资质应当提供证明文件,投标人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时间及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第十批辅机设备(B)招标各标段对投标人专门的资质要求

序号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数量 投标商资质及相关要求

1 CHDTDZ049/16-SB-0201 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1批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近五年内投标人必须具有5个以上投运业绩,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

3、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在湖北区域内的唯一授权书。

4、投标商应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认证。

2 CHDTDZ049/16-SB-0202 灰场汽车衡 1批 1. 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近五年内投标人必须具有3个300MW及以上机组工程的投运业绩,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投运证明。

3、本标段允许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或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2、公告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

联系人:陈 昊 敏

手 机:13269553913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zzxrhm@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关键词: 燃煤机组工程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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