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组织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情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燃气锅炉设备采购。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招标编号:LAZBSB-2016-0414。
2.4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使用单位
1 燃气锅炉(含电控、含安装)) 1.25MPa,14MW,130/70℃ 2套 五阳煤矿
2.5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2.6交货地点:五阳煤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和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相应设备供货能力的生产商,具有国家强制要求合法的、合格的制造、安装资质。
3.3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检察机关在开标前两个月内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
3.4近三年有同类型业绩。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报名和购买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4.1时间:2016年12月28日~2017年1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