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2016-12-14
招标编号:HNZB2016-12-0302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以下简称“包三电厂”)1、2号为2×300MW供热机组,于2007年6月投产运行。两台锅炉均为哈尔滨锅炉厂有限公司引进美国燃烧工程公司(CE)技术设计制造,锅炉型号:HG-1025/17.5-YM11,为亚临界参数、自然循环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固态排渣、全钢悬吊构架П型布置、汽包锅炉。
为了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国家与部分地方政府针对火电行业制定了日趋严厉的排放标准,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污染治理。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的“环发[2015]164号关于印发《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对包头第三热电厂1、2号机组烟气污染物排放拟按NOx浓度不大于50mg/m3、排放二氧化硫浓度不大于35mg/m3、排放烟尘浓度不大于5mg/m3控制开展可行性研究。原有脱硝、除尘、风机、脱硫等不能满足系统要求,需要进行改造。本次改造采用技术路线SCR脱硝提效改造+空预器改造+电除尘器检修+湿法脱硫提效+增设湿式电除尘器方案。
1.2招标范围
(1)脱硫吸收塔出口膨胀节(不含膨胀节)至烟囱入口以内的本体设备及其配套系统(包括基础、钢支柱、壳体、电场区、流场分布装置);
(2)清洗系统、排污系统、窥视系统、热风系统(采用电加热);
(3)电气及控制系统,更换原总排口CEMS系统;
(4)烟道拆除及优化改造(不含防腐)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3投标人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2台300MW及以上湿式电除尘器改造类似业绩,业绩以所附合同的扫描件为准。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2.5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转包、分包。
2.6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方,不得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7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或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8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9日止
联系人:钱 永
手机: 1314 1221 596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qianyongzb@163.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