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华能营口电厂水源置换完善改造DCS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华能营口电厂水源置换完善改造DCS工程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华能营口电厂水源置换完善改造DCS工程
2.2实施地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口电厂
2.3资金来源:自筹
2.4供 货 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2.5招标范围:水源置换完善改造DCS工程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登记的合法经营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厂家授权书。
3.2投标人提供近3年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请提具体业绩明细,含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供货范围表,否则为无效业绩) 。
3.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网上进行报名、下载文件、澄清等工作,投标人须登陆网站完成报名、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网站正式用户的,须先登录网站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
4.2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12日9:00起至2016年12月16日16:00止,登陆网站上传报名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授权、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针对本项目)、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3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3.1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须通过网银(企业网银或电汇方式)支付,不支持其他支付方式,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投标人须分标段购买招标文件,不得一次支付所有购买标段的招标文件费用。
4.3.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报名、发标、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3.3支付成功后,申请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出不退。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不超过7家(含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全部参与投标;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报名超过7家时,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资格预审择优选择前7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资格。
5.2预审文件售价500元每标段。
备注:投标前需要办理入网手续,网站进行注册后,查看招标公告信息以及办理本项目的报名手续。
联系人:陈思阳
手机:13521211587
座机: 010-53310586
QQ:3341814128
邮箱:3341814128@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