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WH-1649-JSZX-SJ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水农〔2015〕151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并已经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水务局,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拉特中旗2017年节水增效项目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乌拉特中旗2017年节水增效项目设计
建设地点:乌拉特中旗乌加河、德岭山2个镇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及内容:总面积约1.5万亩的乌拉特中旗2017年节水增效项目设计以及派驻施工现场服务的测量设计代表组等相关技术服务全部工作。
工程设计质量要求: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现行规范进行设计,并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水利等相关行业规定的测量设计深度要求。
设计时间:2017年1月25日前交付;施工图交付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三、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并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具有适应本工程规模的设计能力。
3、在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4、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6、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提交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原件,企业自留复印件,投标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必须保证开标时仍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08日至2016年12月14日在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