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500供热有限公司#2主管网东延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
根据500供热公司2016年度综合计划,制定#2主管网东延至桑园路敷设DN600的预制保温管约2400米的施工计划,工程所需保温管与管件招标。
1.2招标范围:
环山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处的#2主管网继续向东敷设管线,进行该工程所需物资采购,计划招标主要采购DN600的预制保温管约2400米及其他预制保温管、管件等。
2.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2.1.3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2.1.5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近三年的每年营业额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
2.2.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相应设备材料的制造、生产许可资质。
2.2.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应具备3个及以上类似热力管道(管径DN600及以上)供货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并提供3个及以上运行2年以上的良好的使用业绩。以上业绩附证明材料【合同、供货发票(存根联)、使用单位的验收合格资料等】。
2.2.4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完善的质保体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售后服务体系。
2.2.5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6年12月7日9:00起至2016年12月11日17:00止,
联系人:张 杰
手机: 1312 111 5668
电话:010-8862 2152
传真:010-8862 2152
E-mail: zjzbcg@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