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方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叉车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采购公告
开标时间:2016-04-15
投资金额:2943万元
所属地区:辽宁
辽宁方圆国际物流有限公司2016年叉车采购竞争性谈判项目实行两阶段采购,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可前来应答。
1. 采购内容及规模
序号 |
产品需求描述 |
预估数量(台) |
1 |
地牛电动叉车,称重1000Kg |
654 |
1. 第一阶段
2.1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1 基 本要求: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与本项目经营范围许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各种证 件合法有效。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可同时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 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业绩 良好和企业信誉良好。
2.1.2资质要求:
2.1.2.1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1.2.2供应商须提供本次采购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2.1.2.3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所提供产品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行业内有制作、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
2.1.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同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该制造商应当提供的2.1.2.2、2.1.2.3资质材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代理商和制造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只接受制造商。
2.1.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3.1 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1.3.2 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1.3.3 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3.4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2.1.3.5 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1.4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应答,如有分标包的,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2.1.5 联合体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6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2征求方案建议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阶段者,请派人员持下列文件于2016年4月7日至2016年4月11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分至下午17时00分向采购代理机构领取征求方案建议文件。
(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b.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征求方案建议文件获取方式: 供应商将以上所需资料原件扫描和邮寄地址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向报名供应商统一发送免费电子文件。
2.3方案建议文件的递交
根据采购人的征求方案建议文件,供应商提交方案建议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5日16时00分。逾期送达的方案建议文件将被拒绝。
2. 第二阶段
3.1谈判邀请文件的获取
3.1.1采购人向第一阶段递交方案建议且通过资格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函。谈判邀请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售后不退,谈判邀请文件的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3.1.2谈判邀请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如需邮寄,请供应商提供文件接收地址,邮费自理。
3.1.3购买谈判邀请文件须携带资料:
(所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a.谈判邀请函。
b.单位介绍信或法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购买谈判邀请文件的银行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电汇凭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采购代理机构编号、付款人银行账户名、付款时间等信息。
3.2 谈判应答文件的递交
具体递交时间及地点将在谈判邀请文件中通知。
3.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
沈阳市浑南新区全运路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