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汽轮机核心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核电厂房大型设备基础设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黑龙江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核电汽轮机核心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已由哈尔滨电气集团公司以哈电集团[2015]27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和企业自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大型设备基础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核电汽轮机核心能力建设技术改造项目-新建核电重型厂房设备基础设计。
2.2 建设地点: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3 建设规模:设备投资约184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对数控重型卧式车床、数控龙门铣床、数控落地镗铣床、数控立式车床、数控龙门加工中心立车部分改造、对置式镗铣床改造等设备基础进行设计,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设计内容及后期服务。
2.5 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设计资质甲级和机械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国家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备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10年具备至少2项类似汽轮机或核电汽轮机机械加工大型设备基础设计业绩(数控重型卧式车床(φ2000mm以上)或数控龙门铣床(4000Χ10000mm以上)或数控落地镗铣床(φ200mm以上)或数控立式车床(φ8000mm以上)各种设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经验。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
(4)资质证书;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
(8)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招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