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商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3-09
所属地区:河北
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化学工业园区承担基础设施和公用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就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投资运营商进行公开招标,中标项目法人与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就该项目进行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污水处理项目
2、项目地点:曹妃甸化学工业园区
3、项目内容:污水处理厂及公共污水收集管道投资、建设、运营。公共污水收集管道收集符合设定标准的污水,对设定标准之外的污水采用“点对点”方式接管。
4、项目规模:根据企业需求,污水处理厂按照分期建设原则,一期处理规模1万吨/天,远期处理规模5万吨/天;远期公共污水收集管道:低浓度污水管径DN160-DN710、全长26540米;高浓度污水管径DN160-DN630、全长26540米。一期建设低浓度和高浓度污水管线各13.4公里。
5、污水处理范围:化学工业园区起步区入园企业,包括现已建有项目和规划建设的石化项目的工业污水处理。具体服务范围西至化学工业园区规划西边界,东至现有东大堤,规划面积为32.1平方公里。
6、合作方式:项目一期建设期内永泰公司控股。一期工程竣工后,合资双方重新协商股权比例,永泰公司所持股权比例不低于35%。
7、特许经营期限:政府授予合资公司在上述污水处理范围内的特许经营权,期限为30年。
8、工期要求:自项目投资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项目开工建设全部准备工作,一期工程于2016年12月31日前竣工。
9、接管标准:化学园区鼓励入园企业与合资污水处理厂以“点对点”方式接纳污水。
需进入园区公共污水管道的污水纳管标准参照《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国家标准中的间接排放标准,未确定污染因子按永泰公司委托的设计单位设计的污水纳管标准执行。
10、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二、招标内容
1、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标人。唐山曹妃甸永泰实业有限公司将与中标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招标文件要求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该污水处理项目。
2、合资公司按照与入园企业达成的经营协议及有关约定收取相关污水处理费用。
三、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主营业务包括工业污水处理和/或城市污水处理的设施建设、运营等范畴;
2、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4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
3、投标人至少有一个建设或经营的化工类污水处理项目且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投标人应未发生重大污水处理投诉事件、未发生重大环保事故、具有良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投标人向园区承诺为园区所有客户提供持续、稳定、可靠且有竞争力的污水处理服务。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2月22日(节假日除外),每日08:30至12:00,13:30至17:30(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购买方式:
现场购买: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5年3月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