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尾矿库四级坝工程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2-18
所属地区:西藏
1.招标条件
1.1受招标人的委托,就其一期尾矿库四级坝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提交密封投标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一期尾矿库四级坝工程。
2.2项目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墨竹工卡县甲玛乡。
2.3项目规模:一期尾矿库四级坝建设,尾砂冻层清运13200m?、坝肩清表1600 m?、坝基垫石6000 m?、碾压土夹石筑坝219000 m?、土工膜铺设(坝底和坝面)29000 ㎡、排渗管道、溢洪道等。
2.4 招标内容:一期尾矿库四级坝建设,防渗及泄洪等附属工程。
2.5 交货(工)工期:共100(日历天)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以上(含叁级)或土石方工程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高原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优先。
3.3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有一定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的足够能力;
3.4投标人具有足够的自有生产流动资金,能为本工程顺利完成提供资金保证;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健全的管理机构;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在最近一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可在2016年1月25日至1月29日每天上午 9:00-11:00和下午2:00-4:00 (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通过网上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用投标人单位账户汇款)
5.投标保证金
5.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万元整。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交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交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企业名称一致,否则其投标视为无效。
5.2投标人应在2016 年2月18日9:30 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6.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2月18日9:30 (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7.定于2016年2月18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