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夏、秋季工作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1-22
开标时间:2016-02-25
投资金额:100万元
所属地区:湖南
受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货物的供货和工作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常德金鹏印务有限公司夏、秋季工作服采购项目
第一包:夏季工作服 5450套;
第二包:秋季工作服 2700套
(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为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2.3、投标人必须提供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审计报告;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
2.4、投标人必须提供其开户银行在该项目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且无不良记录。
2.5、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并递交投标货物样品,如不按要求提供的样品其投标将被否决。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有效期内)、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原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开户银行在该项目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且无不良记录;
④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⑤经年检合格的单位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⑥201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单位近三个月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
⑦省级及以上的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
(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招标为公开招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 4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7、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由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2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 伟
电 话:18255142925
邮 箱:chinazt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