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锅炉岛建设工程EPC项目(输煤皮带)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118_20555141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黑龙江
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1x168WM锅炉岛建设工程EPC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锅炉本体设备及第一批主要辅机设备已招标
完毕,现对该项目的锅炉输煤皮带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投标。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1x168WM锅炉岛建设工程
项目概况:达尔凯阳光(哈尔滨)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哈尔滨市区西南部,是科技兴省试点区,区内商业、企业单位众多,居民稠密,该项目以供热为主;一期工程建设6x58MW供热机组,二期
工程建设2台50MW背压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备4台22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相应管网设施,本期工程拟建设一台168MW循环流化床锅炉供热机组。
招标内容:输煤皮带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资格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并具有独立订立供货合同的权利;
具有履行合同供货能力,包括设备生产制造许可、出厂检验、运输、交验等能力;
产品信誉和售后服务等证明资料;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招标中同时投标(不接受代理商);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5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20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应具备所提供的输煤皮带设备有在50MW以上机组、五年以上成功运行3台及以上业绩以及工程安装指导和调试的资格和经验,不得选用没有实践经验的设备。
投标人如是国家电力、机械行业有关部门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资格的、有3台(套)及2年以上良好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
效改进措施的设备制造厂商。
采用引进技术、合作制造方式的投标人其技术支提供方必须是国际上业绩良好的厂家。
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记录。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01月18日—201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不休息)
每套标书收取的费用500元,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