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封闭式飞机除冰车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CZ2014-010310488
招标编码:CBL_20141013_11251143
开标时间:2014-11-06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受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封闭式飞机除冰车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QCZ2014-010310488
二、项目名称:青岛国际机场集团封闭式飞机除冰车项目
三、项目内容:
封闭式飞机除冰车 1台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生产商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1.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9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1.3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住代表机构(或售后维修机构)并配有具有飞机除冰车维修经验五年及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1.4所投设备的主要部件(发动机,底盘、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执行器,工作吊臂、加热锅炉等重要部件)在中国大陆应有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
1.5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国内民用机场有使用业绩,并提供中国大陆用户对所投设备的使用和售后服务表示满意的书面证明;
1.6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所投设备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或其它制造厂生产的产品;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代理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2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2011年9月1日至今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并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3投标人所投设备生产商在中国大陆必须有常住代表机构(或售后维修机构)并配有具有飞机除冰车维修经验五年及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2.4所投设备的主要部件(发动机,底盘、液压泵,液压马达,液压执行器,工作吊臂、加热锅炉等重要部件)在中国大陆应有维修及配件供应网点;
2.5所投设备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国内民用机场有使用业绩,并提供中国大陆用户对所投设备的使用和售后服务表示满意的书面证明;
2.6投标人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须具有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7所投设备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而不是其它地区或其它制造厂生产的产品;
2.8投标人须具有所投设备生产商针对此次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针对所投设备的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进口品牌要有中国总代理的授权书);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对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允许一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投标人不得将项目转包给第三方;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投设备制造商须满足所投包次制造商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2014年10月14日起至2014年10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青岛
3、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4年11 月6日上午9:30,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青岛
七、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ISO9001:2008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国内民用机场业绩合同原件;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 mail: zjzbcg@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