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际综合物流港项目造价咨询合格供应商甄选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6-02-03
所属地区:跨省
1. 招标条件
为实施深国际综合物流港战略,拟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造价咨询服务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深国际综合物流港项目分布于全国各地,包括但不限于沈阳、无锡、石家庄、武汉、合肥、南昌、长沙、杭州、宁波、贵阳等,每个综合物流港项目占地面积约200~1000亩不等,主要建筑包括现代仓储中心、集运分拨中心、甩挂运输中心、城市配送中心、交易展示中心、金融结算中心、电商总部、宿舍及生活配套用房等。
2.2 本次招标范围为深国际综合物流港项目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造价咨询业务。服务内容包括:
(1)编制工程量清单,提供工程量清单及算量模型(含数据文件)及工程量计算底稿(含可编辑电子文档);
(2)编制标底,提供标底文件(含数据文件);
(3)提供主要材料数量及价格(包括暂定价格)清单;
(4)提供主要设备清单及单价;
(5)提供各分项工程造价指标,及钢筋、混凝土含量指标;
(6)复核中标候选人的商务标,并提出详细的造价分析报告;
(7)其它与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标底有关的技术咨询服务等。
2.3 招标结束后,由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与招标人签订造价咨询合格供应商合作框架协议,具备承接招标人及招标人管理的项目公司的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的造价咨询业务;排名第3名至第4名的作为备选造价咨询合格供应商,当需要对造价咨询合格供应商名录进行调整时,优先从备选造价咨询供应商中选择。
2.4 合作框架协议的协议价格,按综合得分排名前2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价进行确定,如无特殊情况,协议价格在合作框架协议有效期内均不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业绩、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月 15 日至2016年1月 22 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领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2月 3 日0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李启兵
电 话:15375479413
邮 箱:liqibing07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