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3号4号机组工程烟气脱硝装置EPC总承包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106_17461768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其它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条件
该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于2015年5月6日核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特请具有合格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依据:本招标项目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3号4号机组(2×660MW)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局于2015年5月6日核准建设,具备招标条件。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代款。注册资本金20%,其余80%银行代款。
3、工程地址:新疆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
4、工程规模: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3号4号机组工程规划容量2×660MW,本期新建2×66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3号4号机组(2×660MW)工程整套完整的烟气脱硝装置范围内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施工(含地基处理)、安装、调试试验及检查
、竣工、试运行、消缺、考核验收整套系统的性能保/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等一揽子工作,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等。具体内
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的有关规定。
投标人资格要求
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分包名称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脱硝EPC1、投标人须是具有总承包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投标人必须具有4台完整投入商业运行满3年的国内6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火电机组烟气脱硝装置(液氨法)的业绩。
3、投标人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4、投标人在所有执行的烟气脱硝系统EPC总承包中,均无较大质量、安全事故。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力(上一年度不得亏损)、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业内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诚信以及较强的综合实力。
7、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竣工期。
8、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承包的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被逐或属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9、投标人及其技术合作方(若有)和其分包商必须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近三年投标、履约中必须没有违背本章第2.9款,纪律与保密的规定。
10、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商务部分必须完整、真实提供上述资质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保/证合同执行期间内,该文件处于有效期。
11、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制公司或同属一个毋公司的两个及以上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否则均为无效投标。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06日09:00-2016年01月11日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工程名称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工期招标编号投标保/证金(元)
1脱硝EPC16000元20个月GDCX-CBZB16-001/01100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1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01月26日14:00。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