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三电厂3号4号机组(2×660MW)工程第一批辅机设备招标采购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106_17461699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新疆
日期:2016年01月06日
1.1受国电新疆准东煤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二步制、网上开标)邀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标的物制造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本
次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投标人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本次招标标的物制造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1.2.3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或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有任何关联。
1.2.4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1.2.6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1.2.7投标人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性能和质量的要求,必须提供标的物的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的技术/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物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鉴定
报告和/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1.2.8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1.2.9标的物的主体、关键部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是经评委会确认三个同挡次、同一技术水平和质量标准分包商,分包商须具有
1.2.12条所列的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2000版)系列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1月06日09:00整到2016年01月13日16:00整(北京时间))。
招标设备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
序号设备名称和规格数量招标文件售价(元)交货期
1高压加热器详见招标文件3000元2017年2月1日
2除氧器及水箱详见招标文件1500元2016年8月1日
3给水泵详见招标文件3500元最早为2017年3月1日,详见招标文件
4给水泵小汽轮机详见招标文件3000元最早为2017年2-3月,其余详见招标文件
5凝结水泵详见招标文件1200元2017年4月
6行车详见招标文件1200元2016年11月1日
7磨煤机详见招标文件4500元2017年6月1日
8给煤机详见招标文件1200元2017年4月
9风机(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详见招标文件3500元2017年5月1日
10除尘器详见招标文件4500元2017年3月1日
11刮板捞渣机详见招标文件2000元2017年11月1日
12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详见招标文件4500元2017年3月16日
第一步开标的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01月26日14: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为2016年01月26日14:00。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