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15-12-31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31_20214656
开标时间: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兰考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编号分别为:豫直兰考城建【2015】16596号、豫直兰考城建
【2015】16598号、豫直兰考城建【2015】16599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3项目概况:根据国家有关PPP政策精神,结合本项目实际,本项目拟采取PPP合作方式,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选择投资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可研、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本项目内容主要为兰考县产业集聚区内济阳大道、文兴路和金牛大道、东明大道3条道路及配套的污水、雨水、照明、供水、电力、通信、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本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
主干路,项目总投资205,600万元,济阳大道92,000万元人民币、文兴路和金牛大道15,600万元人民币、东明大道98,000万元人民币。特许经营期为10年(含建设期1年)。
3.采购需求
3.1项目全生命周期:10年(含建设期1年)。
3.2投资概算:205,600万元人民币。
3.3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205,600万元,济阳大道92,000万元人民币、文兴路和金牛大道15,600万元人民币、东明大道98,000万元人民币。
3.4合作模式:项目实施机构通过法定竞争程序选定社会资本独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项目期限内完成可研、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项目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设施完好、完整
、无偿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
4.2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手续合法,且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营业执照没有处于被吊销或被撤销、企业被责令关闭等不良状态。
4.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要求:
4.3.1财务要求: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00,000,000),若是联合体申请人,至少有一家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叁拾亿元整(?3,000,000,000)。申请人自有资金不
低于肆亿元整(?400,000,000),并以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后银行出具的企业账户存款余额/证明为准。
申请人的银行授信额度不低于贰拾亿元整(?2,000,000,000),并以代款银行授信额度/证明或专为本项目出具的代款意向书为准。
4.3.2信誉要求: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2013年1月1日以来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
4.3.3业绩经验要求:供应商近3年(2013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投资合同日期为准)独立承接过单项投资额20亿元以上的类似(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或市政道桥)投资业绩。供应商近3年(2013
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亿元以上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一级公路、高速公路或市政道桥)。
4.3.4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5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以及8年以上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经验。
4.4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5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5.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5.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5.3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资格预审申请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同意并在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中体现。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2家,应体现
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优势;
4.5.4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投标过程中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在项目实施阶段,联合体各成员,如果资格条件发生任何实质性变化(可能会影响报价的人员、技术、财务或法
律状况以及承担责任)确需变更的,需按《PPP项目合同》的有关约定并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同意后方可变更,但变更后不能降低联合体的资格条件。
4.5.5联合体成员资格要求: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具有相关资质并有类似项目业绩。
5.资格预审方法
5.1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01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网上报名,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
6.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1月22日9时30分;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