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受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消防车、消防器材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
1.1招标人名称:沂水县城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
2.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
2.2联系地址:临沂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联系人:郝先生
2.4联系方式:办公13869964079
传真0539-3271222
三、项目说明
3.1项目名称:沂水县公安消防大队庐山中队消防器材等公开招标
3.2项目编号:lsp-2014-128
3.3项目要求:a包:消防车一辆、b包:消防器材装备一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及要求。
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
4.2属合法制造或销售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4.3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4.4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均真实有效;
4.5投标产品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包括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标准);
4.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时间:2014年10月11日至2014年10月16日,08:30—16:30(节假日除外)。
5.2地点:山东绿山坡招标有限公司沂水县办事处(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一楼)。
5.3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10000元(大写金额:壹万元整)
b包:人民币4000元(大写金额:肆仟元整)
6.2交纳方式:电汇或转账(投标企业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于2014年11月3日14时30分前汇入以下账户)以保证金到达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帐户名称:沂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帐号:800003301004600001378
七、递交投标文件
7.1时间:2014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前
7.2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截止
8.1时间:2014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九、开标
9.1时间:2014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
9.2地点:沂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201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