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集中式逆变器设备招标
所属地区:青海
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委托,对华电运营格尔木50MWp并网光伏发电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华电运营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
四、招标内容:
序号标段名称备注
序号标段名称备注
1一标段集中式逆变器
五、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集中式逆变器标段
(1)投标人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必须为招标产品的制造原厂商,应在国内或国外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并网逆变设备生产、管理经验;
(3)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责任记录,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及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所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7)投标人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人近三年内,所履行的合同没有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或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发生;
(9)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因贴牌等欺诈行为,或侵犯其它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被起诉的事件发生;
(10)近三年内投标人在青海地区需要有100MWp及以上的逆变器供货业绩(以合同-证明及用户-证明为准);
(11)投标产品必须通过金太阳认-证,必须通过CE、TUV、IEC、UL、CQC认-证其中之一的国际、国内认-证,并符合国家电网公司的强制性并网的标准要求和新的并网规范要求;
(12)投标人做为制造原厂商年生产检验能力均应不低于1000MWp;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报价;
(14)投标人应保-证产品投运后,质保期5年,产品寿命保-证25年;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固定支架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3)投标人应在国内具有自主研发、设计、供货、试验光伏组件支架的能力,具有三年及以上光伏组件支架生产及管理经验。最近三年单个合同供货量20MWp的业绩不少于五个;
(4)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
(6)投标单位三年内不曾有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记录;
(7)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投标人应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期,光伏组件支架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5年;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将本招标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
上述提及的各种-证照和资质业绩-证明材料(清晰的复印件、扫描件)须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在开标时递交,若提交的材料不满足上述要求将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安排:
公告及购标时间:2015年12月25日-12月29日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待定
标书售价:
标段名称标段编号标书售价(人民币:元)
一标段集中式逆变器CHDT076/15-SB-01014000
联系人:张磊
电话: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