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人民检察院边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GG14290
招标编码:CBL_20141010_11212180
开标时间:2014-10-30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投资金额:200万元
所属地区:河南
招标人:新县国土资源局
新县人民检察院边坡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MGG1429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县人民检察院边坡治理工程已由新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新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信阳市新县检察院技侦楼附属楼后侧,该项目分为A、B两个区;A区土质边坡采用浆砌块石挡墙支护,边坡上部采取截排水措施,修建截、排水沟,急流槽,集水井等措施。B区为人工切方呈东西及南北走向的岩质边坡,东西走向岩质边坡顶部1m-8m厚墙风化岗岩质边坡采用台阶削坡,台阶宽度1.5m,以1:1的边坡进行开挖削坡,坡面砌筑30cm厚浆砌块石护坡,边坡坡面风化节理、裂隙发育的面层岩块进行清理,清理厚度80cm,锚喷挂网支护,坡面设置排水孔;检察院技侦楼东侧岩质边坡(南北走向)南侧岩体被结构面切割控制,采取锚杆支护加固措施,根据切方边坡上部山体地形,在东西向边坡顶缘上部修建截排水沟,截汇降雨山体地表径流,导入A区 排水沟内,完善边坡区排水系统(详细施工内容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投资200万元(精确数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2.3招标范围:该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说明全部内容。
2.4本次招标工程项目计划工期为180日历天,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单位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拟定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证、身份证和由投标企业出具的无在建项目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提供加盖公司印章的复印件一套,评标时按招标文件关于初步评审的要求携带原件接受查验(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能提供原件或原件经查验不符合要求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
3.3 外地企业须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关于外地施工企业投标备案的规定进行备案后方可报名。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
4.1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 2014年10月15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未中标人在图纸完整归还时退还押金)。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10月30日下午15:00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
联 系 人:张 杰
联系方式: 010-8862 2152
手 机: 1312 111 5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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