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谈判(二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jm-2014-09-614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窗口等业务技术用房换热站及外网工程已由长春市财政局以长财审字[2014]第8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 长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拔款,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性质:业务技术用房换热站及外网工程
2.2规模、范围:换热站管道安装,外网管道及电气系统安装等项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工程预算:108.7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南部新城乙三路
2.5计划工期:15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报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报价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5各报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报价。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7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报价。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 10月13日,每日上午8时30时至下午16时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企业入境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4.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4年10月21日9:0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到长春市物贸宾馆。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谈判人不予受理。
5.2报价保证金: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谈判人:长春市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力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广场地址:长春市普阳街2522号
联系人:王兆明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704481777电话:0431-88597299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