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第一批辅机招标公告(2)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51222_19973949
?开标时间:2016-01-1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浙江
本招标项目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已由柯桥区发改局文件(绍柯发改投【2015】308号)《柯桥区发改局关于浙能绍兴滨海热电厂二期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
主为浙江浙能绍兴滨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有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低低温电气除尘器
1、标段内容:4台低低温电气除尘器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应具有2台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等级电气除尘器运行2年及以上业绩,且具有低低温电气除尘器投运业绩。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
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
1、标段内容:4台锅炉的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
2、资格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投标人具有作为离心式送风机、引风机、一次风机在500t/h及以上燃煤锅炉的2个工程2年国内运行业绩。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
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月11日10:00;
招标人于2015年12月22日至2015年12月28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凡符合资格条
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请指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