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公用氨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相关服务等招标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受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公用氨区改造工程总承包招标信息公开发布。符合本标段报名条件并愿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均可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
二、联系电话:13810093901
三、招标编号:HDTZ-SCZB2016009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五、招标内容:(张工13810093901)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公用氨区改造工程总承包(EPC)及相关服务等。
六、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1-4号机组公用氨区改造工程总承包。
2、项目规模:略
3、服务地址:山东滕州。
4、投资方及投资比例:公司自筹。
七、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企业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近3年内有3台300MW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硝氨区建设或改造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相应年检记录且在有效期内。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法人(包括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相关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7、投标方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方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近3年内所承揽工程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无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8、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一旦发现虚假文件或内容,无论多么微小,招标人可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保留获取相应补偿的权利。
八、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3、招标代理人联系方式
九、投标申请递交:
1、申请书格式:请参照公告附件格式进行填报,所有项目均应详细填写,申请人因《投标申请书》填写不清晰、不完整导致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递交方式及标书费:标书费为人民币1000元整,投标人须将标书费汇款底单及《投标申请书》分别扫描发送至邮箱hengda3901@163.com中,邮件标题为“滕州氨区改造--投标单位简称”,同时电话告知确认。
3、递交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4、往来函件的传递:
①申请书中提供的邮箱应唯一(申请人用该邮箱发送、接收文件)。
②函件清晰扫描后(JPG图片格式)用申请书中提供的电子邮箱发送、接收,邮件标题简要标明“滕州氨区改造-投标单位简称”,以防邮件无法查找或丢失。
③申请书等往来函件请保留,开标时需递交。
十、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代理人在接收到投标人的标书费汇款底单与《投标申请书》扫描件后,即向投标人申请书提供的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如因网络等未知原因久未接到招标文件,请电话联系,或再行发送邮件告知。
接到招标文件后请尽快阅读,如发现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等理解时,请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提出澄清申请(扫描后发至邮箱hengda3901@163.com,邮件标题“滕州氨区改造-申请单位简称”并电话告知确认)。
2、发售时间:2015年12月21日至2015年12月25日。
十一、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
十二、资质审查及资格审查
在开标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审查,审查时提供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或授权代表个人身份证等招标公告规定的资格进行核查。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本公告资质、业绩等要求,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联系人:张磊
手机:13810093901
邮箱:hengda3901@163.com